食堂会计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 2016-07-20 浏览次数: 62

  (2016年7月修订)

1.贯彻执行《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后勤实业发展中心管理的三个校区食堂的总账、分类账的登记、结算。

3.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各食堂收支情况,按月结算,编制报表,上报食堂经理、中心总经理及学校。

4.负责复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坚持原则,做到账物相符、账款相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出纳、充值、仓保、的实物库存、票证和现金,若有不符必须及时查找原因,说明情况,调整误差,属责任事故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5.要妥善保管好账册、凭据,年底将总账、明细账、出纳帐装订成册,按要求封存归档。

6.负责清查、追缴暂付款和应收款,并及时结清暂收款、应付款。

7.每月必须将总账余额与明细账核对,并与出纳核对银行存款和现金明细账。

8.在复核凭证时应注意实物与发票一致,发票与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有权拒付货款。

9.月底到食堂协助仓保做好盘存工作。每周一天长宁校区食堂办公、每月一天普陀校区办公。

10.努力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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