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
问题表现与具体案例:
2019年12月,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校长(主任)、党支部书记费强,学校职业技能教研室原主任秦梁,学校职业技能教研室原副主任刘寅飞违共同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分别收受价值1000元购物卡。另,2018年至2020年,费强、秦梁分别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1万元和2万元礼金。2022年8月,费强、秦梁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寅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人均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制度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二 违规收受高档酒水、香烟
问题表现与具体案例:
2017年8月至2021年9月,山东潍坊学院安全保卫处原副处长席敦杰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酒水18瓶、高档香烟9条和购物卡5张。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其先后2次违规决定向所管理的职工发放福利,并安排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用于支付福利费用。席敦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制度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三 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问题表现与具体案例: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2月17日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段颖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官德不修,底线失守,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与他人搞权色交易;私德不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转接党组织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段颖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直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段颖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现年41岁的段颖,曾是全国最年轻的正厅级干部,此次落马,成为全国首个落马的“80后”正厅级女干部。
制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三条 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一)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拒绝、阻碍调查措施实施等拒不配合监察机关调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