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校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保障师生饮水安全,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有关规定,制定学校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1.门诊部负责监督,设专人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具体管理;
2.保证使用的各种净水、除垢、消毒材料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每学期对水箱清洗、消毒一次,并建立记录档案;
4.净水设施定期更换或者维护;
5.学校门诊部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6.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7.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水箱加盖、加锁
8.学校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清洗消毒人员),应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9.清洗消毒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的,方可上岗。
10.学校门诊部每季度应当对二次供水的水质采样送松江CDC检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后勤实业发展中心能源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