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发室工作制度
(2013年9月修订)
收发室是负责全校报刊、杂志等订阅、收发及各类邮品邮件收发工作的主要部门,是学校教职员工的服务窗口。为加强对收发工作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杜绝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邮件丢失、损坏现象,如有发生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二、收发室是学校的窗口之一,收发人员应文明服务,有问必答,对查询邮件者应热情接待。
三、收发是收发室的主要职责,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仔细地做好收发工作,尽量避免出现差错,及时将文件、报刊发放到各部门指定信箱。
(一)报刊杂志类
报刊杂志类由收发人员投入各部门的信箱,各部门凭信箱钥匙自行开箱领取。领取报刊杂志时,应及时清点,若发现短缺可向收发人员询问。
(二)挂号信、特快专递、汇款单、包裹单等的处理
1.收发人员接收上述邮件时,必须认真核对,详细登记、签收,并对签收后的邮件负责。
2.客户领取上述邮件时,必须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方可领取。
3.无有效证件,收发人员应拒绝发放。学生领取上述邮件时,也必须由班级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领取。
4.对挂号类地址不详的邮件,收发人员应立即帮助查阅,尽快核对后发给收件人,对无法查实的应尽早退回邮递人员按邮政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5.对因证件不全、地址不详等原因不予发放的邮件,收件人不得强行要求领取,更不得无理取闹。
四、收发室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不泄露、私藏、私拆他人信件、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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