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19-08-02 浏览次数: 10

为积极预防学生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有效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大学校园和谐、安全、稳定,依据上海市教委关于校园安全的工作要求和我校学生安全预警工作的实际情况,秉持“以生为本”的理念,本着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理”的原则,从“提高安全意识、积极有效防范、及时排除隐患”入手,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学生突发事件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

对学生进行常态化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帮助学生学会自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与学生及时沟通了解情况,使事件能在萌芽状态得到解决。

(二)及时通报原则

接到报警后,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及情况,立即通报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公安部门、学生家属等通报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三)快速反应原则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件现场,沉着冷静,果断决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团结协作原则

凡涉及到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部门须通力合作,不得相互推诿责任。同时应积极配合公安、医院、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五)谨慎宣传原则

面对社会媒体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接待、表态、评述,由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口径。要及时控制校园网络和其他宣传工具,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第二条 学生突发事件的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学生工作部(处)校领导指挥部副指挥:事发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指挥部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后勤实业发展中心、校医院、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

第三条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分工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

1.建立和完善在校学生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组织制定和修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部门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2.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对全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 一领导和协调指挥,及时将事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配合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对学生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加强指挥协调;

4.负责对外信息发布的审核、对外接待、善后处理等重大问题。

(二)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1.党委办公室

(1)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的情况,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要求。

2.校长办公室

(1)负责上传下达、统筹协调各部门积极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组织会议、安排值班、汇总情况、接待来客和车辆保障等工作。

(3)负责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信访办公室

负责协调接待突发事件学生家长,安抚情绪,避免上访事件发生。

4.宣传部

(1)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预防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发生。

(2)开展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工作。

5.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

(1)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各种不稳定因素,预防学生层面各类突发事件发生。

(2)指导二级学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突发事件发生后,协调部门及学院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善后处理工作。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和整改工作。

6.保卫处

(1)负责查找安全隐患,做好学生的教育、安全防范工作,减少和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2)负责疏散人群,及时划定隔离区,坚决杜绝事故的二次伤害。

(3)负责保护好现场,做好先期取证工作。

(4)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妥善界定问题性质,提出处置意见。

(5)负责督导、检查各学院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体系建设。

7.后勤实业发展中心

(1)负责校园内后勤设施的维修维护,预防安全事件发生。

(2)负责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抢险、救援,保障后勤供应。

(3)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处理现场,确保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4)配合学院负责突发事件学生家长的食宿安排。

(5)负责处置现场救援,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①坚持医护人员值班制度,做到遇有情况能随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②备足常用药品和急救物品,并保持医疗设备良好状态,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拿得出、用得上。

③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医务室应调足医护人员到现场,按“先重后轻”的原则实施救护,并做好处理记录。

④做好转院和救护车安排。

8.二级学院

(1)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指导,做好学院安全防范工作,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2)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学院领导、学生辅导员应第一时间到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同时根据情况,及时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3)负责学院的安全制度建设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好有关学生的思想摸底工作,检查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为职能部门调查取证提供条件。

(4)事件发生后,根据情况,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做好家长的接待、安抚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5)如涉及学院责任,应认真总结、查找隐患并及时整改。

第四条 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理流程

如遇到突发事件,值班辅导员应保持冷静,沉着应对,并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根据事态的发展和情节的轻重向学生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和副书记以及校总值班室报告,学院辅导员和副书记应迅速通知学生工作部(处)、研工部,并根据事态发展需要与 110、120、以及学生家长联系。事件处理过程中,学院应及时了解情况,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党办、校办、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校医院等)进行危机处理,合力解决问题。事件结束后,学院应做好后续工作及跟踪处理,并完成相关报送工作。报送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突发事件原因、经过和处理过程,已采取措施和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问题,突发事件报告学院、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请完成事件处置过程记录和总结,并上交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具体现场处理流程图如下:


第五条 相关联系方式

学校总值班室 67791055

三期 10 号楼辅导员值班室 37667371

四期 34 号楼辅导员值班室 37667334

保卫处监控办公室 67791110

保卫处服务窗口 67791119

夜门诊 677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