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0-04-06 浏览次数: 10

1  范围

1.1  本办法明确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绿化养护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监管方法、监管依据、监管要点、问题处理等事项的管理规范。

1.2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后勤实业发展中心对绿化养护服务单位的监管及规范绿化养护工作人员的作业活动。

2  目的

明确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中的要点,规范问题处理的工作方法,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符合学校要求。

3  基本要求

3.1  后勤实业发展中心的绿化养护管理应贯彻执行学校关于绿化养护管理的总体要求。

3.2  绿化养护主管应熟悉学校绿化养护各方面的工作环节和程序,熟悉学校与绿化养护服务单位的合同约定。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有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

3.3  绿化工作人员遵守基本行为规范,遵纪守法、文明服务。

3.4  绿化领班模范执行环境绿化服务行为规范,检查和指导绿化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协调和处理因服务行为不规范而带来的负面影响。

4  基本行为规范

4.1  遵纪守法

4.1.1  爱国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4.1.2  上班提前15分钟,下班滞后10分钟,严守工作时间。

4.1.3  上岗时按规定的方式和位置佩戴工作牌,制服穿着统一整齐,工作鞋要刷洗干净。

4.1.4  服从上级的工作指令和工作安排;同事之间团结、互助,彼此尊重,各个工种岗位彼此协作配合。

4.1.5 不作违法乱纪的事情,劝阻同事的不良行为。

5  现场服务行为规范

5.1  严格执行学校绿化养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5.2  绿化工具应摆放整齐,不应随处放置。

5.3  绿化作业时注意避让师生,避免工具碰到并弄脏师生的衣服或物品。

5.4  绿化除草、修剪等作业产生的绿化垃圾应随时清扫,收集,运到规定的临时堆放点,做到现场垃圾不过夜。

5.5  绿化浇水、淋水注意防止影响师生,地面或公共设施受潮的要及时处置。

5.6  尽量避免在上课、考试或其他受噪音限制时段启用割草机等噪音较大的设备。

5.7  行进途中发现有零星垃圾应随手捡拾放入垃圾桶。

5.8  行进途中发现有异常人物或响声应立即汇报或处理。

6  监管方法

6.1  绿化养护主管必须熟悉花木栽培、养护和管理知识,负责做好监管校内绿化养护工作,确保学校室内外绿化环境优美舒适,有常新常绿之感觉。

6.2  随时注意各类花木的变化情况,每周必须巡检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3  每月底针对前几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一次全面对校区绿化养护工作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在月度工作例会上反馈检查、执行情况与问题的处理。

6.4  后勤实业发展中心校园管理服务科每季度对绿化养护服务单位的绿化养护状况进行一次评价,并向中心汇报。

6.5  绿化养护服务单位负责绿化基础资料的建立与动态变更

做好绿化基础资料的建立工作,包括乔灌木档案表及绿地、植物照片;

做好绿化动态变更工作,包括乔灌木存活、绿化补植情况等;

重要树木应有标识牌。

6.6 安全防范管理及注意事项

使用化学药剂,应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

化肥、除虫剂标识明显,存放安全;

使用绿化养护设备进行割草等工作时,需考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在规定的操作时段进行作业,必要时事先告示校内有关部门;

废弃的化肥、除虫剂包装物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置,防止环境污染。

7  监管依据

7.1  草坪

7.1.1  草种基本纯,草坪覆盖率不小于90%。

7.1.2  草坪草高控制在5cm~8cm,厚度超过10cm时应予修剪,修剪后草坪厚度保持6cm左右,剪口平齐,无明显起伏或漏剪,整体效果平整。

7.1.3  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大于0.5m2的集中空秃,杂草面积不大于5%,无明显有害生物危害状,基本无积水。

7.1.4  全年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二级草坪)。

7.2  绿篱

7.2.1  保证肥水供应,茂盛生长,修剪成篱成墙成形,达到观赏和隔离的作用。

7.2.2  绿篱生长旺盛、修剪及时、合理、整齐一致、造型美观,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明显死株、缺株。

7.2.3  绿篱内长出的杂生植物、爬藤等应及时予以连根清除。

7.2.4  生长不良或遭受病虫害而严重变形的植株应及时用大小相当的同类植株予以更换。

7.2.5  应视天气情况适时浇水,每半个月用水冲洗叶面1次。

7.3  乔灌木

7.3.1  乔木生长健壮,形态整齐,无凌乱枝条和冗长枝叶,灌木株形整齐,造型植物轮廓清晰,修剪面直观、整齐,棱角分明。

7.3.2  没有长20厘米以上枯枝黄叶、折断枝、修剪残留枝。

7.3.3  正确施肥、喷药,无明显病虫害。

7.3.4  乔木基部无30厘米高以上萌蘖枝,无过长杂草、杂物。

7.3.5  灌木脚部整齐清洁,无过长杂草杂物,无严重黄叶、积尘。

7.3.6  乔木修剪截口与枝位平齐,直径5厘米以上的截口要封蜡。

7.3.7  基本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7.3.8  古树名木挂牌、建档管理,有保护复壮措施。

7.4  花坛

7.4.1  花坛植株生长健壮,株距适宜,花型正,花卉适时开花,花期长。全年应保持190天以上有花(一级花坛应保持280天以上)。

7.4.2  花坛内基本无枯枝残花,花后残花量不得大于20%(一级残花量不得大于15%);

7.4.3  花坛内应无明显缺株倒伏的花苗,缺株倒苗超过15%要及时补植(一级不得超过10%)。

7.4.4  花坛花卉花谢率在80%以上后,应及时进行更换。每次换花期间白地裸露时间不得超过20天。

7.4.5  花坛换花期间,每年必须有1次以上土壤改良和土壤消毒,使花卉生长良好。土壤消毒常用的方法有化学药剂消毒和高温蒸气消毒。

7.5  花境

7.5.1  植株生长正常,高低错落有致,观赏期长,观花花卉适时开花,观叶植物叶色正常。可以一季为主花期,观赏期不得少于150天。

7.5.2  应保证植物生长期无空缺。生长期植物空缺应进行及时补植,补植植物应符合设计和景观要求。

7.5.3  花后及植株休眠期内残花枯枝不得大于15%。

7.5.4  冬季空秃的白地裸露不得超过30天。

7.5.5  应根据花卉的习性及时复壮、更新。多年生宿根、球根花卉一般2~3年翻种1次。

7.5.6  花坛、花境与草坪交界处有切边。

7.6  水生植物

7.6.1  植株生长健壮,保持形态特征。观花观果植株正常开花结果。枯死植株少于5%。

7.6.2  水质色度不超过15度。浑浊度不超过5度。不得有异臭。透明度m≥0.5。PH值6.5~7.5。溶解氧(DO)•mg/l≥3。氨氮mg/l≤0.5。总磷(P)mg/l≤0.05。

7.6.3  充足的日照,尤其是生长期(即每年四至十月之间),以免发生徒长枝、叶小而薄、不开花等现象。

7.6.4  水生植物应生长良好,无明显病虫害。无严重的有害生物危害现象,无杂草。

7.6.5  水面种植范围内无漂浮杂物,对于枯黄的水生植物枝叶应及时清除。

7.7  室内植物

7.7.1  室内植物应保持植株丰满健壮,观花植物适时开花、花朵鲜艳,观叶植物叶面干净光亮、叶色翠绿,在正常的条件下无黄叶、焦叶,无枯萎、凋谢现象。

7.7.2  按时浇水、淋水,植株无缺水干旱现象;无明显病斑、虫害。

7.7.3  适时换盆、植物盆土表面无烟蒂、杂物、无枯叶;盆缸无浓厚浮灰、无污迹。

7.8  病虫害防治

7.8.1  每年根据绿化养护要求制定完整的年度、月度植物病虫害防治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防范措施,妥善保存实施记录。

7.8.2  全年中无严重的病虫害发生,一般病虫害发生频次不超过3次(一般病虫害是指:可发现明显病虫害症状,花木受损面积不大,在1个月内即可恢复长势的病虫害),轻微病虫害发生频次不超过5次(轻微病虫害是指:有较轻的病虫害症状、但通过喷药能在10日内恢复的病虫害)。

7.8.3  发生局部虫害的,应当在8小时之内进行防治,把病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7.8.4  发生大面积虫害的,必须在4小时之内进行防治。

8监管要点

8.1  草坪养护

草坪杂草是否及时清除,草种纯度达95%;

草坪生长是否良好,无明显裸土,绿地隔离设施保持完好;对被践踏、被碾压以及枯亡的草坪植物是否按照约定并及时进行补植,使草坪完整率保持98%以上,且无大于0.5m2的集中空秃;

草坪是否按照养护计划适时修剪,常年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5CM~8CM;

草坪是否及时并适时灌溉,常年保持有效供水,基本无积水;

是否根据草种及生长情况适时适量施肥,每年两遍以上,肥料选用适当。

8.2  乔灌木、绿篱

乔木是否生长健壮,树形美观,灌木是否株型整齐,花灌木适时开花,花繁叶茂,球、篱、地被植物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挡;

树木根部附近土壤是否常年保持疏松通透,无杂草;

乔木每年的修剪频次是否按要求并适度进行修剪,无凌乱枝条、枯枝;

灌木每年的修剪频次是否按要求并适时进行修剪,菱角分明,无枯枝、萌蘖枝;

篱、球造型植物是否按生长情况及造型要求及时进行修剪,做到轮廓清楚、线条整齐/圆整,无脱节;

地被、攀援植物每年是否按要求进行修剪,基本无枯枝。是否按树木种类、生长、土壤状况等适时适量施肥,满足树木生长需要;

冬季对于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是否分别采取不同的防寒措施,大雪期间或之后是否及时将树枝上的积雪打掉;

汛期前是否对易倒树木合理修剪并进行必要的绑扎工作;汛后应及时落实对受损树木进行加固、扶正。

8.3  花坛、室内植物等

花卉轮廓是否完美、叶色较鲜艳,并适时开花,无枯枝残叶、无高出花面的杂草;

花盆摆放是否整齐、美观;

草本花卉花后是否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和残枝,室内观叶植物是否适时修剪;

是否根据室内观叶植物及气候等情况适时、适量浇水淋水;

是否根据植物的生长及开花特性合理进行施肥。

8.4  综合

是否适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发现虫害及时喷药;

及时并适时灌溉,常年保持有效供水,基本无积水;

根据草种、树种生长/开花情况适时适量施肥;

有病虫害防治措施,并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绿地、花坛、花盆内无明显石块、纸屑、垃圾等杂物,枯枝枯叶不隔夜存放工作现场。

9  问题处理

9.1  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沟通,并督促整改,同时向上级汇报。

9.2  跟踪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如有困难,可视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或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寻找解决方法。

9.3  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其他条线的问题或需要其他条线的配合的,应及时协调和沟通。

9.4  主动征求师生对绿化养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做好对师生投诉处理后的回访工作。